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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7:15:00 作者:汇泽博远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工资福利保障的特别规定劳务派遣工英语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单位无工作派遣期间应当按照当地工资标准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工享受福利待遇不受。
劳务派遣一般在哪些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一般在哪些岗位上实施?A:劳动合同用工是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方面,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方面,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派遣合同。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劳务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协议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吗?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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